2019年最新税制实施后,工资薪金所得该如何计税?

自2019年1月1日起,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、薪金所得时,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,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。具体变化如下:

1.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

将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除费用确定为每年六万元,从原来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。

2.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

附加扣除项扣除标准扣除范围扣除办法
房贷利息1000元本人或配偶夫妻选一方,一年不变
住房租金1500元/月:直辖市、省会、计划单列市1100/月:市人口>100万;800/月;市人口<100万夫妻在工作城市没房1>夫妻工作市相同:选一方扣,不同:各扣各;2>不得分别扣利息和租金
赡养老人2000元1>年满60周岁以上父母;2>子女均去世的60周岁以上祖父母1> 独生:2000/月;2>非独:平均、指定、分摊三种办法,一年不变,每人最多不超过1000元/月
子女教育1000元1>学前:三岁到小学前;2>学历:小学到博士1> 父母分别月扣500元;2>父母某一方扣1000元
继续教育学历续教育:400元/月;职业资格:3600元/年--1>学历:本科以下,父母或者自己扣除,本科以上:自己扣除。2>技能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教育。
大病医疗8万/年本人负担超过15000元1> 本人或配偶扣;2>未成年子女有由父母一方扣;3>汇算清缴时扣

3. 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公式

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,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。具体公式如下:
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  = 累计收入-累计免税收入 -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- 累计专项扣除-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-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
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  =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× 预扣税率 - 速算扣除数) - 已累计预扣预缴税额
* 注解: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= 每月5000元 × 员工当年截至本月在公司的任职受雇月数
级数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(%)速算扣除数
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30
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
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
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
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
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
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
  详细扣除办法参见:个税计算公式详细解析
2022-07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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