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能概括: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核算依赖于纳税年度内历史累计收入。当您首次使用薪酬系统计算个税或需要修改上月个税累计值时,可以根据以下步骤快捷获取和修改。
场景一:首月使用薪酬系统
如果您是初次使用二号薪酬,比如从5月份开始使用薪酬功能,无需逐月导入1-4月份的历史数据,只需要在【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】直接导出4月份的累计值,然后导入到2号,即可保证后续个税正常计算。具体操作如下:
步骤一:打开扣缴客户端申报软件“综合所得申报”界面
操作路径:综合所得申报 » 税款计算
步骤二:导出工资信息
点击列表右上角【导出】,导出员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报表。
步骤三:导入2号系统
操作路径:当月工资 » 当月工资表 » 核算工资 » 录入截止上月个税累计
场景二:修改上月累计值
如果您一直使用2号,但是历史月份工资数据有误,您只需要在当月工资修改上月累计值,即可保证后续月份个税正常计算。
特别说明
累计项科目计算公式:当月累计值=当月值+上月累计值
例如某企业员工5月的工资个税数据计算如下(个税计算公式详见:个税计算公式详细解析):
当月值 上月累计值 当月累计值 | |
收入额 | 8000元 + 32000元 = 40000元 |
减除费用 | 5000元 + 20000元 = 2500元 |
专项扣除 | 400元 + 1600元 = 2000元 |